吉林市中心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
2.不准不规范着装上岗;
3.不准使用服务禁语,不允许存在“生、冷、硬、顶、推、拖”等行为;
4.不准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做电子微商、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不准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脱岗、酒后上岗等;
6.不准在工作时间私自带亲戚朋友插队就诊等,不执行门诊管理规定引发患者投诉;
7.不准在任何媒介上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言行不当引发网络舆情事件;
8.不准强行或诱导患者指定挂号、搭车检查、开药或治疗;
9.不准因解释告知不清、数据输入差错、办理结果差错引发患者投诉;
10.不准在执业范围内出具假医学证明文件。
吉林市中心医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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