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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心医院护理分级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吉林市中心医院护理部 作者:吉林市中心医院护理部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点击数:1,031 字号:

一、分级护理原则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四)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二、自理能力分级

 

自理能力等级

等级划分标准

需要照护程度

重度依赖

总分≤40分

全部需要他人照护

中度依赖

总分41-60分

大部分需要他人照护

轻度依赖

总分61-99分

少部分需要他人照护

无需依赖

总分100分

无需他人照护

三、分级护理要点

(一)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几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记录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7.实施腕带管理。

(二)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6.实施腕带管理;

7.实施床旁交接班。

(三)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6.实施腕带管理。

(四)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实施腕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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