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点击数:38 字号:

     一、内容


    1. 病情较重、手术难度较大、三级以上,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的术前讨论。


    2.术前讨论由上级医师在手术前主持下进行,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3、术前讨论内容包括: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4.术前讨论一般在手术前2-3天内完成(紧急手术应随时召开),讨论情况记录于病历中。书写格式采用《吉林市中心医院住院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二、检查、考核及奖惩


    职能科室定期进行有关医疗质量检查,检查病例讨论记录本及病历中所记录的病例讨论情况;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100-200元。因违反该制度造成的医疗缺陷,将按照《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缺陷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