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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施医疗风险基金管理

文章来源:医务部 作者:于洋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点击数:265 字号:

 

 

为分担医疗纠纷造成的风险、强化团队合作意识,增强医务人员规避医疗风险、提高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改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院制定了《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医院第八届专家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于2016年3月1日在中心医院正式开始实施。

医院实行该办法以后,成立了以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并由医务部、财务部、护理部、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和选取的各临床医技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医疗风险基金实行以来,各职能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快速落实。财务部负责风险金的缴纳、使用过程中的受理、审核和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人事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做好配合,审计科负责财务监督;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

为使医疗风险基金规范运行,医院已先行按照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总额度75%的比例注入配套资金,用于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责任保险、外请专家险、床位和手术险、医务人员人身伤害险等保障险种和拟安全奖励配套资金。同时医院还建立了以科室为单位的医疗风险基金台账,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进行数据分析汇总,根据在岗医务人员上一年度所从事专业的医疗风险不同、医疗投诉及纠纷赔偿情况、DRGs风险系数等,按照科系、科室、每个医务人员的风险系数确定了全院不同临床工作岗位医务人员的个人风险系数,按照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总额度25%的比例进行了个人风险基金的缴扣。

通过“医疗风险基金”新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的运行,必将进一步强化全院各医疗团队的合作意识、增强医务人员规避医疗风险和提高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为医院跨越式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医疗风险基金解读:医疗风险基金是指通过提取医务人员一定数额的绩效奖金以及医院进行的配套资金用于解决医疗纠纷、医疗差错的互助共济、风险分担的专款资金。专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医疗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因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产生赔偿的科室及护理单元的医疗责任保险免赔部分。同时,对于安全管理好、无医疗纠纷赔偿的科室,医院将依据DRGs管理数据、参考临床各科室2016年收容及治疗疾病的难易程度(CMI值),在年终全部返还已缴扣的个人风险基金基础上、增加兑现50%左右的奖金。

该项措施的实行,充分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即医院与科室、科室与医务人员的风险共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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