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吉林市中心医院所需医用耗材论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点击数:357 字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吉林市中心医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所需医用耗材论证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ZXYY-2018-HC003

2.招标项目:吉林市中心医院所需医用耗材论证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耗材三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投标人应具有招标内容产品的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配送资格;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5.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27日至3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市中心医院器械科科长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年检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除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5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6号楼教育科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论证采购招标公告在吉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中心医院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号

联系人:关老师

电话:0432-62167478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