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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点击数:230 字号: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

行业类别:综合医院,热力生产和供应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200412652427P

法定代表人:邵明宇

环保负责人:孟宪东

联系方式:15543430909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负责本区域内基本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承担一般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排污信息:

排污许可证编号:12220200412652427P002V

有效期限:2020424日至2023423

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

大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氨(氨气),硫化氢,甲烷氯(氯气),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氮氧化物。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计),结核杆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六价铬。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吉林市中心医院污水站是船营区环保重点防患单位,我单位污水站在201512月完工,是一座比较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600吨,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对医疗废水进行处理。医疗废水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或环保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经污水市政管网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设置独立的水质在线设备间,安装有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pH在线监测仪、流量在线监测仪和数据采集仪,每间隔2小时数据自动上传至环保局监控平台。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废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如确定流失、泄露,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2.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 

3.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4.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2020年度)

 

 

 吉林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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