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心医院关于代理人复印病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患者朋友:
依据国卫医发〔2013〕3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要求,自2019年5月5日起,凡到吉林市中心医院病案室(6号楼2楼)复印病历资料,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特别说明:以上四项中代理人身份的,除其它要求外,其中代理人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为必须提交内容(模板见附件)。
附:吉林市中心医院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吉林市中心医院 病案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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