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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心医院关于代理人复印病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点击数:466 字号:

尊敬的广大患者朋友:

依据国卫医发〔20133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要求,自201955日起,凡到吉林市中心医院病案室(6号楼2楼)复印病历资料,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特别说明:以上四项中代理人身份的,除其它要求外,其中代理人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为必须提交内容(模板见附件)

附:吉林市中心医院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吉林市中心医院 病案室

                                2019428

/UploadFiles/xwzx/2019/4/20190428094340607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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