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评价达到四级水平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是全面评价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是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为了保证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了适合国情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了0~8级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
评价工作分为自行填报和现场核查两部分。中心医院于2018年11月19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官网开始填报2018年度的电子病历应用等级评价系统相关数据。其中填报的流程主要包括七大方面,即:基础数据、EMR数据、数据质量评估、自评级别判定、向省内专家组提交实证材料、省级专家现场查验、最终级别判定。2019年5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核。最终,中心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级为四级,综合评分为195.07分,为省内最高分。
中心医院将继续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应用,争取达到五级水平。未来,医院将在高危药品合理用药、检查报告危急值、图像质控功能记录、麻醉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监测参数相关图表、对药物治疗医嘱进行抽查与进行处方评价记录工具、预约或已住院患者的全部离线医疗记录能够提前提供调取和快速访问功能等六大方面进行系统功能升级和完善。计算机中心将制定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五级的申报方案。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需求情况,以实际应用角度出发,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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