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小知识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点击数:1,608 字号:

 

代表应具备哪些条件?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经得起考验,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党性修养方面有较高认识;积极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四讲四有”,能密切联系群众,在大多数职工中有威信、有魄力,工作中敢担当、做表率,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来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党员。

 

 

代表选区是如何划分的?

 

医院现有党支部11个(离退支部1个),在岗党员575名、离退休党员43名,以支部为单位划分代表选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次代表大会名额拟定247名,约占党员总数的40%。

 

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一是各党支部选区按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由党小组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各党支部选区召开支委会,确定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各支部选区将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院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由支部选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各支部选区选举结果报送党委审批;四是党员代表选举工作组人员,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分别参加各支部选区选举会议,给予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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