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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心医院投诉受理流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点击数:1,083 字号:
      一、坚持“首投负责制”原则,各相关职能科室都有责任做好投诉受理工作。行风管理办公室接待各类投诉,直接处理行风投诉,转办督办其它相关类投诉;其它相关科室直接受理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投诉,接待转交好其它类投诉;事涉多科室工作职责范围的投诉,由行风管理办公室协调各职能科室组成调查组受理。
 
    二、“首投科室”接待投诉应严肃认真,要做好记录,稳妥处理,事涉其它科室的投诉,做好转交工作。
 
    三、各相关科室需转交其它科室或事涉多科室的投诉,须报行风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转交相关科室或组成调查组处理。
 
    四、行风管理办公室及相关科室接待或组成联合调查组接待的投诉,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医患关系工作领导小组,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者。
 
    五、情况复杂的投诉应及时上报医患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患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15个工作日内给患者或责成行风管理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给投诉者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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