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责?
可以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个人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①在任期内因领导不力或摸排不仔细,工作不落实,应摸排或未摸排甚至隐瞒包庇,致使辖区内黑恶势力得不到有效打击,被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
②为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说情,干扰、阻挠办案的;
③因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或案件发展受影响的;
④私自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通讯媒介发布与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启动教育问责“三项制度”直至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党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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